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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麦地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行政处罚结果〔2021〕第01号

索引号:dmd -/2022-0825008 公文目录:行政执法结果公开 发文日期:2022年08月25日 文章来源: 文  号: 成文日期:

大麦地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行政处罚

结果公开

202101

         案    擅自开垦林地造成林地毁坏

        立案时间20211015

        违法行为人双柏县大麦地镇峨足村委会顶告母村鲁某某

     简要案情2021年双柏县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疑似图斑核查中,大麦地镇峨足村委会法莫可村小组罗从代山(Z483号图斑)存在擅自开垦林地违法行为。经大麦地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行政执法人员实地调查核实,大麦地镇峨足村委会顶告母村民鲁某某20154月在未经林权所有人同意,未办理林地使用审批手续,在峨足村委会法莫可村民小组罗从代山(中心坐标X793164.51.Y2690299.29)擅自开垦林地种植农作物现在仍在种植使用中,致使林地受到毁坏。经林业工程师现场进行勘验检测,峨足村委会罗从代山擅自开垦的林地森林类别为商品林,面积1792㎡。

         承办机构处理意见双林(大麦地)林罚意字〔202101号  

 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:擅自开垦林地,对森林、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、林木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限期恢复原状,可以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罚款。拟给予如下林业行政处罚:

      1、责令20211110日前恢复原状。2、处擅自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元罚款(1792m2×1元)=1792元。

      林业行政处罚决定(大麦地)林罚决字〔202101号  

  经依法查明,20154月未经林权所有人同意,未办理林地使用审批手续,在峨足村委会法莫可村民小组罗从代山(中心坐标X793164.51.Y2690299.29)擅自开垦林地种植农作物现在仍在种植使用中,造成林地受到毁坏的违法行为。经林业工程师现场进行勘验检测,开垦林地森林类别为商品林,面积为1792m2      

上  述行为及事实有当事人鲁某某、林权所有人杨某某的询问笔录、辨认笔录、勘验检查笔录、现场指认的图片、林权证复印件、林地检测结论书等相关证书等证据为证。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,已构成违法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:擅自开垦林地,对森林、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、林木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限期恢复原状,可以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罚款。机关决定对你处以下行政处罚:

    1、责令20211110日前恢复原状。

    2、处擅自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元罚款(1792m2×1元)=1792元。

  本决定书中的罚款,限你(你单位)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,十五日内到农行双柏县支行妥甸分理处缴纳。到期不缴纳罚款的,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。

  如对本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不服,可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,向双柏县人民政府或者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申请行政复议,也可以于六个月内直接向楚雄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,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,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
 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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